火與鹽
聖經:馬可9:38~50
聖詩:164、263、512 啟應:35(新)
 
    從前在某個山上有一座荒廢的寺廟,後來有一位和尚在雲遊四海之際,經過這間寺廟,覺得一間寺廟荒廢在那裡很可惜,就決定住下來。於是,他開始著手整理環境,將壞掉的門窗、器具修復,也將庭園中雜亂的花木修剪整理,漸漸的,寺廟的內外都有了新氣象。這個和尚就在這寺廟之中修行,同時,這寺廟內外一切的雜務,都由他一手包辦。他一個人的生活,非常的怡然自得。唯一的缺憾,就是難免會感到有些寂寞。後來,又有一位和尚路過此地,就在寺廟掛單寄宿,當晚,原本住在寺廟這位和尚,盛情相待,不僅以豐盛的齋菜招待他,還將自己珍藏的茶葉與其分享,兩人更一見如故的暢談佛法,在禪房中一直聊到天空發白,還不肯罷休。
 
    於是,先來的這位和尚就很熱情的邀請那位掛單寄宿的和尚長住下來,兩人也可以一起修行。那位原本只是借宿一晚的和尚也覺得這個提議很好,就答應下來。從此,兩個人一起住在寺廟之中,一起分擔寺廟內外的雜務,一且修行暢談佛法,倒也相安無事。因為有兩位師父在寺廟裡常駐,信眾也就漸漸多了起來,相對的,寺廟的香油錢也越來越多,規模也越來越大。前來掛單寄宿的和尚多了,長住下來的也越來越多。有年輕的,也有年長的。
 
    但人多之後,問題也就多了。首先是關於雜務的分配,光是該由誰來分配,以及誰該負責那個部分的問題,他們就找不出一個所有的人都認同的方法。其次,還有關於香油錢的運用權限到底該由誰來主導,還是該組成一個委員會來管理,委員要如何產生,擔任委員又需要什麼樣的資格等等,也是讓人極為頭痛的問題。此外,他們也討論到,寺廟對外需要有一個代表人物,就是所謂的住持。要選誰當住持呢?有人支持最先來的那位和尚當住持,有人支持最年長的和尚當住持,也有人認為應該要讓佛學造詣最高的人當住持。但誰的佛學造詣最高,也沒個標準。
 
    為了這些問題,整個寺廟上下吵的不可開交,誰也不服誰。大家為了這些問題,一天到晚爭鬧,也就無心修行了,就連最基本的灑掃雜務,也沒人願意去做。整個寺廟搞得烏煙瘴氣。漸漸的,寺廟的庭園又變得雜亂不堪,壞掉的門窗、器具也無人聞問,於是信眾不願再到寺廟裡面來參拜。寺廟裡面的和尚也一個接著一個離去,就連那個最先到這寺廟的和尚,也感到心灰意冷不願再留下。最後這間寺廟又恢復到原本荒廢的狀態,也只有到這個時候,這間寺廟才恢復了原本的平靜。
 
    有一句話說:「有人的地方就有問題。」這句話不僅描繪出人類社會的真實處境,同時也充分的表達人類本性的不完全。有人的地方就有問題,不管這個地方是在哪裡,不管這些人是什麼樣的背景,都會產生問題,這不僅是人類處境的真實描繪,更是人類本性的真實寫照。不論古今中外,只要有人群聚而居,就會有類似的問題產生。這樣的問題,就連與耶穌最親近的這一群門徒所組成的小團體,也無法例外。
 
    耶穌呼召這一群門徒,有其先後順序,這一群門徒,又各有其不同的家庭背景,而這些門徒,也各自展現不同的才能,甚至他們之中,也各有不同的屬靈經歷(趕鬼、醫病、看見耶穌登山變貌)。因此,到底誰才是老大呢?到底誰說了算呢?他們彼此間也各自有不同的看法,因此在前往迦百農路上,他們就為了這個問題,私底下起了爭論。
 
    他們的爭論,使得這一個小團體,在這一趟旅程中,籠罩著低氣壓,耶穌知道他們的問題,於是主動問他們,他們卻沒有人敢回答。其實這個問題,不僅僅發生在這個小團體之中,甚至,也擴展到這個小團體之外。根據今天的聖經記載,門徒曾經禁止一個奉耶穌的名趕鬼的人,原因是這個人不屬於他們的這個小團體。這一小群人認為,奉耶穌的名趕鬼,是我們這一群跟在耶穌身邊的人的特權,這一個人既然沒有跟隨他們,就沒有權柄奉耶穌的名趕鬼。
 
    耶穌明白他們心中所思慮的,於是領了一個小孩子出來,以這個小孩子為例對他們說話。我們在讀這段聖經時若有細心觀察與思考,我們一定會有一個疑問:「哪來的小孩子?」根據聖經學者的研究,這個小孩子,應該不是在路邊隨手拉來的,而是某一位門徒(可能是彼得)的小孩,所以這個小孩子一路上與他們同行,目睹這些事情的經過。耶穌領這個孩子出來,把他抱在懷裡,然後對他們說:「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,就是接待我;凡接待我的,不是接待我,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。」(可9:37)這句話以正面的方式在肯定,耶穌對每一個「至微小的一位」的重視,只要接待這「至微小的一位」,就是接待耶穌,也就是接待天父上帝。
 
    接著,耶穌又說:「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扔在海裏。」(可9:42)這句話乃是一反面的方式在警告門徒,不要因為自己的言行,使如同這小孩一般「至微小的一位」跌倒了,若是如此,他們必要遭受最嚴厲的刑罰。
 
    從耶穌這先後的兩句話,我們可以看出,他對於這個小孩子的重視。我們其實不難想像,當這一群門徒一路上互相爭論,誰也不服誰的時候,對這一個同行的小孩子,是一個何等大的負面教育。因此耶穌特別以這個小孩子為例,教導他們在每時每刻,都應當要謹慎自己的言行。講到這裡,我要特別勸勉在教會受託當職,一同服事教會的長執同工。請我們要注意耶穌在這裡指著這個小孩子所說的話,也同時是指著祂的眾教會說的。諸位長執同工,千萬不要以為,我們在會眾之中被選出擔任長執,上帝必定更加看重我,耶穌的話很清楚的表達,上帝更看重的,是祂的教會,是祂的小羊。若是我們沒有謹慎注意自己的言行,為了主導權在彼此爭論,而使得任何一個「至微小的」跌倒了,那我們就有災禍了!
 
    接下來耶穌在馬可9:43~47節的講論,往往使得我們不知如何面對,我們心中或有一個疑問:難道要真的照耶穌所說的去做嗎?手犯罪,就把手砍斷;腳犯罪,就把腳砍斷;眼睛犯罪,就把眼珠子挖出來;若是嘴巴犯罪,豈不是要把自己毒啞了?若是要一字一句照著這樣做,我想,不用等耶穌再來審判我們,我們可能早就無手無腳、眼瞎又啞口。因此,我們要明白耶穌的這一段話,不是要我們一字一句的照著做。如果耶穌的這個教訓,不是要我們照著字面的意思去做,那麼,到底耶穌要告訴我們什麼呢?耶穌最主要的意思其實是,人若想要進入永生,他就必須捨棄眼目的情慾以及物質的享受。若是能夠捨棄這些,人就可進入永生;若是無法捨棄,就會因為這些情慾的綑綁而陷入地獄。
 
    特別是耶穌在這個情境下,以這樣的話語教導祂的門徒,祂乃是勸勉祂的這一群門徒,要懂得捨棄這些慾望,才能夠繼續行走天路。因為只有捨棄這些慾望,才是耶穌所說的「捨己」。人只有捨己,才有可能跟隨耶穌。這些門徒有什麼慾望?就是權力的慾望,在這個小團體中,他們彼此爭論要取的領導的權力,在這個小團體外,當他們看到有人奉耶穌的名趕鬼,他們隨即感受到自己的特權被侵犯與威脅,於是禁止那人這樣做。這種權力的慾望,會腐化一個人,使人陷入地獄;這種權力的慾望,也會腐化一個團體,使這個團體失去應有的功能與目標。一間常常在爭論誰才有領導權的教會,絕不可能會成長與復興。
 
    接著,我們可以進一步來思考人犯罪的原因。人以手犯罪,是手的問題嗎?人的眼睛犯罪,是眼睛的問題嗎?我想,都不是。那麼,問題是出在哪裡呢?是出在我們的心。因此,耶穌接下來說了一句話:「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。」(可9:49)火與鹽的共同特性,就是消毒。火能夠稍滅一切會腐壞的,留下精純的,俗語說:「真金不怕火煉」就是這個意思。用火煉金子,可以消除雜質,提高金的純度。鹽也有類似的功效,經過鹽醃製的東西能夠延長保存期限,不易腐壞。鹽也有純淨的功效,在鹽的結晶過程中,它的物理特性,會自然而然的將雜物排出,使結晶的鹽粒變得純淨。因此,耶穌最後說了一句話:「你們裏頭應當有鹽,彼此和睦。」(可9:50)祂的意思乃是指出,必須先潔淨自己的內心,才有可能達到彼此的和睦,若沒有真實對付自己心裡的污穢,若沒有真實除掉自己心中的慾望,就不可能有和睦。
 
    每一次教會在設立長執同工之時,或是舉辦牧師的就職典禮時,都會要求領受職分的人要在上帝和眾人面前誓約。誓約其中一項就特別提到:「教會的頭是耶穌基督,凡教會當中的事,唯獨祂作主,凡事都要倚靠祂來設法…」雖然在誓約時,每個人都大聲回答願意,但事實上,在教會的權力結構裡,卻往往把耶穌當成一個架空的傀儡,正如同在今天的聖經節中,12個門徒所做的一樣。你不服我,我也不服你,爭論永無休止,受託照顧的羊群也因此不斷的跌倒。
 
    因此,當我們認同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頭時,我們必須進一步反省,我們是否已經降服在耶穌的權柄之下。我們如何降服於耶穌的權柄呢?耶穌就是上帝的道,上帝的道通過聖經向我們顯明;通過聖靈的火要煉淨我們的心。教會的基礎,就是耶穌基督,就是上帝的道。出於聖經的真道,雖然有時如利劍刺入我們的心,是要煉淨我們,除掉我們之中的污穢與敗壞。上帝的道,如同火也如同鹽,這鹽是火,這鹽往往會叫人痛苦、難過,叫潔淨的熱情燃燒,不容許任何邪惡存在我們生命中。而只有以這樣的潔淨作基礎,我們才能彼此和睦。正如同雅各書3:17~18說「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,先是清潔,後是和平,溫良柔順,滿有憐憫,多結善果,沒有偏見,沒有假冒。並且使人和平的,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。」願上帝的道如火一般在我們心中燃燒,點燃我們的熱情,也燒盡一切的惡念;願上帝的道如鹽一般醃製我們的心,保守我們的心不沾染污穢。願領受這道,又存心順服的人得著祝福。